9.11.-學會比較、鑑別,從而懂得珍惜。(三)
有位學者差不多用了整個7月份的假期,同家人一起遊歷三千多公里,身臨英、
美兩地過了一個奔走學習的暑期,帶著子女參觀大學及探望一個為香港、
美國貢獻了一生的姨姨(該姨姨當了幾十年牧師,現已入住了安老院)。
為的是要教育孩子學會比較、鑑別,從而懂得珍惜。
上次提及,美國費城人口中,八成的黑人孩子都在無父無母的背景中成長,
原來英國的情況亦不遑多讓。近一半的英國孩子出生時,父母沒登記結婚,
這樣做的數字是香港的7倍之多。這是個「四維」的問題*。
正所謂「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」,家庭是組成社會最重要最基本的單位。
所以香港人依然相信,為了小孩子的健康成長要先結婚,
要努力承擔起責任——養育孩子到能夠自食其力為止。
其實,人生最大的責任(commitment)莫過於夫婦對彼此之間的承諾(就像相相步入禮堂,
向證婚人和見證人宣誓時一樣),以及父母對子女的養育之責。
因為兩者是無條件的,而且是一生一世的——即使明知未來不可預測,
你都會勇敢面對,因而放棄重新選擇的自由。
比如:一個人30歲登記結婚,就是要承諾,不會因伴侶20年後中年發福、思想跟不上又或者年老生病而離開對方;至於生兒育女,哪怕你生個「鈍胎」,都會給他最好的栽培。
這對港人父母來說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情。
但在英國在美國,父母對子女的付出則有可能是大不一樣。
請看,假如大家都把照顧孩子和長者的責任都推給政府,雖然自己是自由多了,
但到頭來不但因由政府代辦而令自己的稅務負擔倍增之外(行政費用因而增加),
更會大大削弱家庭的社會價值基礎。
原因是:年輕人會覺得,雙親年老多病已成負擔,
不如乾脆推給政府去養又或者送到老人院去。如此看來,我們就不難看出:
當人們連對自己的家人都會這樣對待的時候,那麼可想而知,在對待別人,
甚至對待國家的問題上,難道還會有愛「他」的可能嗎?
他告訴孩子們:可喜的是,香港社會至今還完整地保持著家庭倫理的社會結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