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
A265C 中國現代修辭學之「積極修辞」
(此乃香港公開大學之走讀生本科課程)
所謂積極修辞,是指超常规的新的表现形式﹙但也离不開消极修詞的基础﹚,
包括辞格和辞趣。其中,辞格可总結为“四大类三十八格”﹙陳望道《修辞學發凡》﹚,
其特点包括三原則,目的是使表達的东西,形象具體、鲜明生動、效果突出、
富有新意、令人難忘。例如:
比喻是以乙事物来比作甲事物的積極修辞手法,要說明甲事物的形象、或特征、
或情景、或一个道理。使其形像具体、鲜明生動、效果突出、令人難忘。
如:“石桥拱象虹”。句子里,石桥拱﹙甲﹚称本体,虹﹙乙﹚称喻体,
中间用“喻词”﹙象﹚连接。是要說明石桥拱的形象。
比喻可分為:明喻、暗喻、借喻和諷喻。
暗喻是“是”比喻,即以“是”字把甲乙两事物联系。
如:“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郵票”﹙余光中《乡愁》﹚;
或相类似的相合关系。如:
“饥寒的年代里,理想是温饱”﹙李小雨《理想》﹚。
是一種積極修辭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