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

生活裹的辨證法之 「屁股決定腦袋」(二)

生活裹的辨證法之 「屁股決定腦袋」(二)

昨天講到,有朋友唔同意,堅持話係個人私穩問題:
「你影風景無人話你,但街頭你權隨便影我,要影先要問過我同意戰得,
唔係,就係唔合法!」

點答? 唯有用:
「各處鄉村各處例,美國或犯法例,但香港則有自己慣例。」應對。

點知繼續又講:「你哋有成日將「人權」掛嘴邊,點解依家又唔講喇?」。

啲咪就叫做「屁股決定腦袋」囖。


點解依家又唔講呢?就係因為唔timing囖,唔合佢哋嘅政治需要,
即係所坐位置,決定咗佢哋嘅策略嘍。

同理, 林慧思事件引起保守派這麼大的回響,是因為她挑釁的不是個別政客,
而是香港警察進行正常執法的權力。”*

市民擔心這樣下去,一但警權保不住,社會次序也不能保, 佢哋嘅既得利益也就保不住了。     這樣一種邏輯思維過程,

就是「屁股決定腦袋」嘅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