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記者貓拾趣》之「認知作戰(輿論篇Ⅲ-2019年的『修例事件』)」
所謂「修例事件」,意即香港政府自2019年3月開始,慾修改「逃犯條例」。事因起源於台灣發生的一起殺人案件——
話説,一名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謀殺了台籍女子潘曉穎,事後逃回了香港。而現時香港與台灣並無引渡條例,所以無法把陳同佳引渡回台灣受審。
因此,香港政府從2019年3月開始,慾修改「逃犯條例」,這才能夠把身處香港的逃犯引渡伏法。即引渡至中國内地接受審判(因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,所以修改後的「逃犯條例」也適用於台灣)。
然而,這一「『修例』草案」在香港民間引起了強烈的反響……
例如民陣①從2019年3月31日開始就組織了抗議遊行。起初的兩次都因為少人參加,而沒有引起社會太多的注意。
時至同年6月9日,民間人權陣線再度發起了示威遊行,抗議「『修例』草案」。
據是次遊行的組織者稱,有100萬人參入,從而引發了全球的關注②。
於是特首林鄭月娥第二天公開回應道,感謝市民表達了正、反兩方面的意見,故將從四個方面繼續推動這一項工作。意即表示拒絕作出任何讓步。
故於6月12日如期把「草案」送交立法會二讀。
結果,當天便有民眾包圍立法會,以此方式阻止「草案」送交立法會表決。據稱,最高峰時示威人數約為4萬。
事發當天,也爆發了警民衝突。警察釋放了催淚彈,橡膠子彈和布袋彈。同時,警方也拘捕了多名示威者。
時至6月15日,鑒於各方面的壓力(也有說,其中也包括來自中央的壓力),特首林鄭月娥宣佈「暫緩」修例。
接著,6月16日出現了(據稱)200萬人上街遊行,並提出要求全面撤回「送中條例③」在内的「五大訴求④」。
之後還發生了數起包圍警察總部、圍堵稅務大樓、入境事務大樓,和灣仔政府大樓等政府合署的事件。
至7月1日,示威者衝入了立法會搗亂——塗污區徽,塗鴉了許多畫像和標語口號。
隨後特區政府發出聲明,譴責如此種種——皆爲暴力行為。
隨後,特首林鄭月娥向公眾道歉。但暴力衝突依然停不了。期間(8月30號)多人被抓,包括黃之鋒和周庭……
進入9月,眼見「十一」國慶將至。
到了9月5號,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全面撤回已經送交立法會二讀的「『修例』草案」。
但是民間抗爭依然未能停息……
例如有《報導者⑤》發文報道此事件,描述稱:
「2019年2月13日,香港政府宣布修訂《逃犯條例》。從這一天起,到香港區議會選舉,香港社會度過了回歸後困難及激情的285天。
超過半年以來,超過200萬人站出來,向港府的專斷說「NO」。
2019年 9月4日,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首度正式宣布:將撤回「『修例』草案」,卻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、調查警察濫權的訴求。
作為回應,11月24日,294萬港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下神聖一票,以泛民主派的大獲全勝,宣告了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,以及對林鄭月娥政府的不滿……」
正所謂:亡羊補牢未爲晚也。
因此,香港於2020年6月30日起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(簡稱《香港國安法》⑥)……
然而,以貓記者觀察所知:
時至今日,香港仍有許多公開組織,在企圖——借屍還魂。
例如,某大學(初期校址設於銅羅灣)的中文系同學會。就有會長曾到台灣受訓半月。
今奉勸一句:
還是俗話説得好,識務者為俊傑。又何必去做那撼樹的蚍蜉,呢……
今天,這個輿論戰仍在繼續——要講,三天三夜都講唔完……
盡管有人說:謊言千遍便成真理。其實,應該這麽説:
永恆的真理是——
真的假不了,假的跑不掉……
①——資料顯示,民間人權陣線(英語:Civil Human Rights Front,簡稱:民陣)曾是香港一個關注政治及民主議題的聯合平台,在該組織巔峰時期,幾乎所有香港民主派成員都參與其中,但在《港區國安法》實施後,大量成員先後退出團體。民間人權陣線最為人熟悉的是於2003年起每年主辦香港七一遊行。此後,民主派所發動的示威遊行皆以民陣的名義進行,直至2021年8月13日宣佈解散。
②——後來的資料顯示,美國駐香港領使館 ,就是組織者。可以說,為了頭覆中國,它們不但在與論作戰,而且也付諸了行動。實際上,自新中國成立開始,就從未間斷過。據資料顯示,美國前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曾多次抹黑中國,稱內地的法律框架及可靠性、可信性都與香港非常不同。因此修例會令國際商界暫停在香港投資,也將影響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。末代港督彭定康也一再就《逃犯條例》的修訂大放厥詞。他聲稱修例是移除香港與內地的“防火牆”、要市民承受內地法制的風險,還會危害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。此外,2022年2月以來兩度被拘捕的黎智英,就是修例風波的幕後黑手和反中亂港勢力的最大金主,他掌控的《蘋果日報》等媒體大肆造謠生事、煽動街頭暴力犯罪,是荼毒香港社會的最大亂源。修例事件中,反中亂港勢力利用“連登”“電報”等新型網絡論壇與社交軟件,製造謠言欺騙公眾,教唆暴力,大搞非法動員。據了解,反對派文宣團隊平均每天製作各類亂港圖片上百份、視頻數十條,以此鼓動和組織街頭暴力。在修例事件中,各種假消息和網絡謠言層出不窮,對特區政府和警隊大肆妖魔化,形成了與街頭暴力相呼應的網絡暴力。數據顯示,截至2019年底,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共接獲及主動發現4000多宗“起底”及網絡欺凌等相關個案,其中警務人員及家屬是受影響人數最多的一群,佔比達36%,而表態支持政府或警方卻被“起底”的公眾人士個案佔比約30%。
③——把「『修例』草案」說成是「送中條例」。
④——「五大訴求」是2019年6月16日民間人權陣線與示威者提出的。内容如下:
( 1 ) 完全「撤回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、 ( 2 ) 撤回「暴動」定性、 ( 3 ) 釋放被捕者且撤回控罪、 ( 4 )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涉嫌濫用武力的問題、 ( 5 )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臺等五大訴求。在佔領立法會後,示威者則將林鄭月娥下臺訴求改為實現「雙普選」,即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均由自由的直接選舉產生,成為運動的轉折點。之後示威者將抗議活動擴大為表達一系列政治和社會不滿的運動,運動焦點也轉往關注警察濫權。
⑤——資料顯示,《報導者》說:自己是台灣第一家由公益基金會成立的非營利網路媒體,只接受捐款,沒有任何廣告(更不會有政府標案或置入行銷)。由基金會做為「保護傘」及「防火牆」,得以阻卻外力干預,確保媒體的獨立自主運作。先以500萬元基金向台北市文化局登記成立「財團法人報導者文化基金會」,由基金會接受及管理社會各界捐款,以此做為《報導者》營運經費。基金會不接受政黨、政治人物捐款,每一筆捐款及年度財務報表皆在網站詳列公開徵信。只要社會各界願意捐款支持,《報導者》就可不受媒體老闆、政府、財團、廣告主等任何外力干預而獨立報導。
⑥——香港特區政府曾在 2003年推出為落實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三條的《國家安全(立法條文)條例草案》,但卻未能完成立法。致使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上處於「不設防」狀態,故有風險存在。 此外,「一國兩制」是保持香港長期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,卻在近年遭遇挑戰。例如2019年所發生的「修例風波」,它導致了香港社會飽受創傷,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,弱化了部分市民的守法意識,並嚴重危害到國家主權、安全和發展大局。因此,需要
《香港國安法》的立法。其目的清晰且目確,包括:
全面準確貫徹「一國兩制」、「港人治港」、高度自治方針;
維護國家安全;
防範、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。
《香港國安法》的推出,堵塞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法律漏洞,將有助「一國兩制」行穩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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