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

如此「寬以待己,嚴以責人」

主派啲成員如此「寬以待己,嚴以責人」,

這種「厚己薄人」做法,又何以服眾啊?

不是嗎?“劉XX議員當日說曾先生打破了港人對政府的信心......XX議員當日貶稱曾先生為「香港第一貪官」,

今天他(們)又是否大義滅親,封昔日戰友為「香港立法會雙貪」?”

摘自16版《百姓放火論》162013.8.31.http://paper.stheadline.com/headline/ , 

啲唔係 「先乃無稽之談,後乃見機而作 」,又乜嘢呢?

香港人,您,真要睜大雙眼清楚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