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23.-《鼠哥托梦》
(五十五)话说,良生所托之梦话还未完,于是又继续讲下去嘞:
“ 今年3月26日第五届香港特首选举,会否流选?
问题是这样的,整个选举制度有两大特点——
一是,「二轮投票制」。
即特首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投票将分两轮进行:头一轮,
将会挑选出最高票数的两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程序。
亦即,紧接着这两位候选人将进入下一轮的投票筛选程序;
二是,「过半数票有效制」。
即两人中只有取得了过半数(即601票或以上)的那位,才能顺利当选,
否则在两轮投票后即使拥有最高票数的那位候选人,亦会因票数未过半而被否决。
如真的这样,整个选举程序就需要重头再来了。总括而言,
参加本届特首选举的候选人需要经受两次考验——
第一次,最高票的两位可以进入下一轮投票程序;第二次,
这两位候选人的其中一位必须取得601票或以上才能顺利当选。
然后剩下的程序,就是等待中央的任命了……
这是《基本法》所规定的。如有异议,也只能按程序走,即先提出修改《基本法》方案,然后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