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5.-小说:雾里看「花」 作者:布衣硕子
序
石矢森林下,
闲来采花姿。
酿成书一册,
朋友分享知 *。
*——知识;知道;知人;知世;知俗;
知=之;姿=枝(一语双关)。
3.23.-第九六三回 「变幻原是永恒」之 ——后记 (四O五)
书接上一回,话说精叻鼠讲到:
“ 最后,该名外籍人士终于说出了身份,自声称是《南华早报》的记者,
先前所做的动作是为了看看驻港部队的作风,是否与宣称的相符……”
“ 你所讲的这些情景,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里,海关、警察甚至军队,
收受别人小恩小惠的现象确实非常普遍,见怪不怪……” 记者猫搭讪道。
“ 但在香港,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里,绝不允许此类事情发生。
也绝不能,让这样的事情损害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。然而,
这类谣言真的还被报纸造出来了。有位已调离驻港部队运输连的老连长,
对于当年造谣者的卑劣手段心中愤慨依旧难平。觉得对于他来说,
这样的谣言就是对他作为一个军人的最大侮辱。
作为一名驻港部队深圳基地汽车连连长,时刻不忘解放军的光荣传统,
永远牢记军人的神圣使命——遵法守法,一心守港卫国。面对金钱的诱惑、
糖衣炮弹的攻击仍不为所动……一天,
老连长亲口中说出了他的一段经历来:故事发生于1999年,大概六七月份。那天,
我到深圳华强北电脑城办事,就有一个电脑城里的老板跟我讲:
在香港卖的「内存条」(一种电脑零件)比内地的,一根要便宜3-4百块。那么,
你一次给我带一千根,就可以给你两万块人民币……”
精叻鼠一边喝水一边接着说道:
“ 这对于当年每月工资才只有一千多块的连长来说,确是个不少的诱惑。
但老连长完全不为所动,想都没想就马上一口拒绝了这个要求。后来,
他对采访记者说:我们运输连每天行驶在「一国两制」的大道上,
进出香港,穿梭于深港两地,是「一国两制」的直接实践者。
那么我们总算是其中的一份子了,这种使命感和自豪感是用金钱、用其他物质所换不来的……”
“ 从1997年7月1日开始,驻港部队的运输连就年复一年、
日复一日地穿梭于深港两地,行驶在直接实践「一国两制」的大道上。
由于《驻军法》的原因,再加上《基本法》以及香港原有的法律,
这样驻军部队就面临着双重的法律规范。在《驻军法》中就有明确规定,
驻军部队既要遵守全国性的法律,也要遵守香港的法律。
它以法律的形式,规定了驻香港部队的职责与权力。也就是说,
驻港部队要履行双重的法律义务,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又是一个第一次(第一次在香港驻军)。
例如驻港部队97年进驻香港前,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,被记者问到:
「香港人很担心,他们会不会在香港违反军队的纪律……」
当时面对记者的是驻香港部队副司令员周伯荣,
他信心满满胸有成竹地答记者说:「如果我们的军人、我们的官兵,
有违反法律、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,
我们将依据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条令条例对他进行严格的处理。
我们的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纪,
任何不遵守法纪的现象,在我们这个部队都是不能允许的。 」
面对西方记者刁专的问题,
驻港部队将领的回答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fok.henry.5/posts/18755426493657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