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硕梁逹人:
7月1日中國的新法典生效。對台灣的影響?
中國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的新法典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》。該法因首度納入「境外長臂管轄」及「模糊政治紅線」,被國際社會與台灣官方視為中共對台法律戰、認知戰的再度升級,對台灣主要產生以下四大面向的實質影響: [1, 2, 3, 4, 5]
一、 赴中港澳風險飆升(不表態也有罪)
消極維持現狀恐觸法:陸委會大陸委員會官網指出,該法將「促進統一」列為法律義務。未來台灣民眾若主張「維持現狀」、「支持中華民國繼續存在」或「兩岸互不隸屬」,皆可能被扣上「破壞民族團結、製造民族分裂」的罪名。
公務員群體列高風險:政府特別提醒,具有公務員身分者最易遭到中方針對盤查,「沒事最好不要前往中國大陸與港澳」。
歷史審查與數位足跡檢查:台灣民眾入境時,其個人的社群媒體言論、過去的網頁瀏覽紀錄及數位資料,都可能面臨更嚴格的開機檢查。 [1, 2, 3, 4, 5]
二、 境外長臂管轄與跨境寒蟬效應
全球法律追責:該法第 63 條明定,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實施破壞民族團結或製造分裂的行為,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這意味著台灣人在台灣境內、美國或日本等民主國家發表的言論,都會被納入追究範圍。 [1, 2, 3]
引發自我審查:學者分析,此法的核心目的在於透過高度模糊的定義(由北京單方面自由心證)來創造政治威嚇,迫使台灣的學者、媒體人、網路創作者及民眾因擔憂報復而產生自我言論審查。 [, 2, 3]
霍硕梁逹人:
三、 兩岸民間交流「統戰法律化」
涉台組織背負法定任務:新法第 44 條直接點名「台灣同胞聯誼會」(台聯)等涉台組織,必須依法推動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」。
交流活動變質:未來兩岸的青年參訪、地方基層交流、商務論壇、宗教及學術合作,都將被中方依法強制包裝為「塑造同屬中國人認同」的政治工程。台灣若堅持「對等尊嚴」原則,交流門檻與壓力將大幅增加。 [1, 2]
四、 經貿干預與企業政治表態
跨國與台灣企業遭株連:新法規範範圍涵蓋企業活動。若台灣企業、台商在中國經商期間發生商業糾紛,原本與業務無關的政治言論可能隨時被執法機關作為「口袋罪」引用。 [1, 2]
強制表態壓力:若跨國企業、台商涉及與民主國家合作提倡「非紅供應鏈」或參與出口管制,或未積極配合中共的民族大一統敘事,隨時可能面臨行政拘留、資產凍結或制裁處罰。 [1, 2, 3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