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

4.22.-明清时期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,与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,有所不同的原因何在? 请据史实作出说明。

CHIN A162C 歷史與文學
(此乃香港公开大学之走读生本科课程)

10.5.-明清时期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,与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,有所不同的原因何在?
请据史实作出说明。


   明清时期,社会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,与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有所不同,不同的原因在於:

   一方面,“传统中国社会是以农村为基本形态,以家族丶宗族为社会的基本单位,
宗族组织通过对土地的分配丶产业所有权丶仪式行为,以及意识形态的控制,
直接而深入地影响了宗族所有成员的生活式方”〔八〕。

当时社会把民以「士农工商」次序排列,直至明末清初。因为社会观念不以「商」为荣,
所以巨贾富商都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。

比如,在明代初期,统治者极力贬低商人地位 (《农政全书.卷四》谓洪武十四年:
“上加意重本抑末,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,商贾之家只许穿布。
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,亦不许穿紬纱。” ) 。

也就是说,商人穿丝绸衣服都是犯法的(只能穿布衣),可见其地位之低下。


此外,商人地位低下的另一原因:是由於当时人们的思想有所偏颇,
他们看见商人在商品流通过程中,利用低买高卖的方式从中获利,
从而认定其行为奸诈,是不事生产的吸血鬼!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例如「三教九流」中的商人,就被排在了「九流」的最末一位,还认为商业本身不创造价值,
反害农桑,故重农抑商。这也是造成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的深层次原因。〔九〕          

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 《日知录》 中说:「士农工商谓之四民,其说始於管子。」 
          即指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最先订下「士农工商」的次序,一直沿用至明末清初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《管子-小匡》曰:「士农工商四民者,国之石,民也。」《农政全书.卷四》谓洪武十四年:
“上加意重本抑末,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纱绢布,商贾之家只许穿布。
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,亦不许穿紬纱。” 可            见商人地位之低微。

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