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25.-《鼠哥忆「梦」》作者:霍硕樑 2017.3.29.于香港
前言:
话说,2016年12月9日下午,时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宣布:本人不会角逐连任。
第二天鼠哥一「梦」醒来,挥笔疾书,写下了一串文字:
3.8.-(八十)
话说,良生所托之梦语有未尽,他于是又继续讲下去嘞:
“ 那么,「释法」对香港就一定有害吗?还是对港人有益呢?
反对释法的政客,总是第一时间跳出来高喊美丽的「谎言」,去抢占道徳高地,
极尽表现自己「政治正确」的能事。然而,
「释法」就不是一种,去协助中央实践保障香港繁荣稳定承诺的有效手段吗?
以第一次「释法」为例,毫无疑问是为「居港权」判决的争议,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依据。
否则,过去的十多年间,香港社随时会有增加数十万计的新移民的可能,
从而使今天轮候公屋的人龙会变得更加长。果不其然,去年在立法会闹事的那两位,
一直强调「本土自决」的准议员,他们的政治主张,不就是要赶走从国内来的移民吗?
他们的行为在今天看来,却反过来彰显了当年人大「释法」的前瞻性? ”
①——1999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关于香港基本法第22条第4款和第24条第2款第(3)项的解释》指出:「本解释所阐明的立法原意以及香港基本法第24条第2款其他各项的立法原意,已体现在1996年8月10日全国人大香港特区筹委会通过的《关于实施香港基本法第24条第2款的意见》中。 」②
根据基本法,香港法院的判决需遵守是次人大对基本法的解释。
②——http://www.basiclaw.gov.hk/tc/materials/1999_6_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