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2.-《红星照耀著新中国》——「網書閲讀」第337回
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》」
話説,上一回記者貓講到:
“ 待港澳記者退場之後,鄧公又對港澳代表同委員詳細講述了駐軍的必要性……”
“鄧公說:
「為什麼要在香港駐軍?香港以後實行最廣泛的自治,駐軍象征著中國的領土,象征著我們的主權。」
這時委員中有人問:
「香港有雇傭兵、廓爾卡兵,是否可以留在香港?他們不到1000人。」
鄧公回答說:「這個不行。將來大陸派解放軍去,
因為是個象征主權的問題。」……”記者貓飲咗啖水又繼續講嘞:
“ 時至1984年5月30-31日,第15輪「正式會談」開始,英國方面不再堅持「反對中國方面1997年收回香港以後行使『駐軍權』」。
但是英國方面提出希望,在擬訂協議正文附件關於防務問題的條款時加上「駐軍主要目的和任務限於對付外來威脅」。
中國方面則表示「不能同意」。
最後,在形成的協議正文和附件上,作出這樣的敘述:
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……
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。」
「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,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政事務,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。」
這年(1984年)的10月22日,鄧公在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三次全會上,再次談到了香港駐軍問題。
鄧公說:
「我們的同志,主要是耿飆同志講,中國不會派軍隊去,這就講走火了。這個問題已經過去了。」
但講到真真正正要駐軍,後續的工作還多著呢……”
“對!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990年 4月 4日通過了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之後,中央政府又於1990年10月展開了籌備中國人民解放軍(下稱「解放軍」)在港駐軍的起步工作。
1994年10月25日,中央軍事委員會(下稱「中央軍委會」)正式宣布在深圳成立香港駐軍部隊。
1996年1月28日,國務院聯同中央軍委會宣布:
駐軍部隊已於深圳軍事基地組建完畢。
1996年12月30日,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》
(下稱《駐軍法》) ,定於1997年7月1日在香港實施。
根據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協議,1997年4-5月間,共有196名香港駐軍先遣部隊人員分三批到達港,
為移交本港的防務責任進行實質的籌備工作。
而一支500人的先遣部隊,亦於1997年6月30日進駐香港。
1997年7月1日(即香港特區成立的當天),則有4000名陸軍、海軍以及空軍組成駐軍部隊抵達香港……”
精叻鼠一邊攞住條真絲手帕抹嘴角,一邊接過記者貓話題又繼續講嘍噃:
“關於香港回歸前途談判的過程中仲出現咗一段小插曲,你又想唔想聼吖?”
“不用多廢話,同我快快道來……”
喝了口水,於是精叻鼠又繼續講落去嘞:
“話説中英談判香港回歸過程中,英方搞了個「『三脚凳 』方案」。然而「方案」一出,就被鄧大人否決了……”
欲知後事如何?且聽下回分解……
資料:《駐軍法》http://www.legco.gov.hk/yr10-11/chinese/sec/library/1011in04-c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