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 A162C 歷史與文學
(此乃香港公开大学之走读生本科课程)
11.9.-隋唐時期的民族融合方式,是怎樣的?與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什麼不同?(二)
(接上一期)
到了唐朝,唐太宗先採取「羈縻」府州的制度,即把新收併的边疆地區,
按照中原的州、縣化管理;
同時又以「和親」方式與边疆民族
(如鐵勤、回鶻、吐蕃、吐谷渾、突厥、奚、契丹等)的部族首領鞏固交往,
强化關係(如文成公主下嫁松贊干布的做法等);
再以「德化」的手段,即以仁、義、道德、禮儀等儒家的道德倫理思想,教化收併的边疆民族;
最後才訴諸武力,即以武力征伐的手段來對付那些,
桀傲不馴、強悍無比的鄰國(如東突厥、高句麗國等),多種政策並用。
至“貞觀四年(公元630年),唐軍平定東突厥之後,
回紇等西北少數民族擁戴唐太宗為最高首領,上尊號曰「天可汗」(突厥語意譯,指唐天子),
唐朝的國勢達到空前的高峰。”〔六〕
至此,民族融合政策獲得空前成功。例如,
“安史之亂爆發,回紇及西域諸國均有派兵協助唐朝平亂,其後不少援兵長居中國,
後更娶華婦,以中土為家,最終更歸化唐室。
當時歸化的胡人,多改漢姓漢名,讀中國書,
甚至參加科舉考試,入仕為官,如唐宣宗時進士李彥昇本是阿拉伯人,李珣為波斯人。”〔七〕
伴隨著大量边疆胡人移居中原,也為中華文化注入了不少西域風情,
大大豐富了中華文化的內容。
例如“西域的白疊布、胡馬、葡萄酒、音樂、舞蹈、繪畫、胡食、服飾、宮室、
遊戲、醫藥、宗教等 ”〔八〕
在長安城內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