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

5. 18.-試舉例說明《孟子》善於設譬論辯,在形式和技巧上的特色

5. 18.-CHIN A162C 歷史與文學
試舉例說明《孟子》善於設譬論辯,在形式和技巧上的特色

(此乃香港公开大学之走读生本科课程)


《孟子》特色見於形式有:排比。
排比的修辭手法,如:《孟子-告子上》中的
“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。”


本來這段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,
即“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。”


但他特意用了三個排比句組合而成,增加了氣勢,強化了感情,
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、理直氣壯。


足見孟子說理散文善用排比,而且句式靈活,形式多樣,
既給文章增添了氣勢,又給人以美不勝收的享受。


〔2〕——孟子曰:“魚,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;
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
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

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
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


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
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
非獨賢才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
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,虖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
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;萬鐘不辯禮義而受之。


萬鐘於我何加焉?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

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”